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中鼎股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溫控流體管路系統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文件)要求,建設單位在確定了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后,已將本項目的基本情況向公眾進行了初次公示?,F發布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裝備用橡膠制品研發及生產基地遷擴建一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網絡公示,以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一、項目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溫控流體管路系統項目;
建設單位: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擬投資56193萬元,在寧國市河瀝園區新征工業用地175畝,建設廠房3棟及其他輔助用房,總建筑面積約77620m2,購置EPDM擠出成型機、Creatube擠出機、AEM擠出成型機、VMQ擠出成型機、注塑成型機、可換針織機等設備522臺(套)。項目建成達產后,年產1500萬標米冷卻系統管路總成產品,年營業收入為73092萬元,所得稅6910萬元。項目建設完成后由安徽中鼎膠管制品有限公司負責運營。2017年12月28日該項目經寧國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寧經信[2017]265號備案。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環保措施要點
1、廢水: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膠管清洗廢水、硫化罐蒸汽冷凝廢水以及生活污水,項目擬建設污水處理站1座,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2中直接排放標準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東津河。
2、廢氣: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有預成型廢氣、膠管擠出廢氣、硫化罐廢氣、二道硫化廢氣、注塑廢氣、蒸汽鍋爐天然氣燃燒廢氣。預成型廢氣產生量較少,通過車間機械通風設施排至屋頂無組織排放;膠管擠出廢氣收集經“噴淋塔+油煙凈化器+UV光解凈化器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硫化罐廢氣收集經“噴淋塔+UV光解凈化器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二道硫化(烘箱)廢氣收集經“噴淋塔+油煙凈化器+UV光解凈化器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注塑廢氣收集經“活性炭吸附+UV光解凈化器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經處理后的膠管生產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中輪胎企業和其他制品企業煉膠、硫化裝置排放標準和表6中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塑料管生產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惡臭污染物H2S及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項目二級標準。天然氣屬于清潔能源,鍋爐天然氣燃燒廢氣經8m高排氣筒直接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機械設備噪聲通過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措施后,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廢機油、廢潤滑油、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廠區臨時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邊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物資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站污泥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經初步工程分析和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寧國市總體規劃及符合寧國市河瀝園區規劃要求,生產過程中采用了較為清潔的生產工藝,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能保證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能在寧國市范圍內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因此,在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可行。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區周邊相關單位、居民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各界人士。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對項目區目前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公眾對該項目的了解狀況及反應;公眾了解項目情況后,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以及有何建議和要求。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在公示期內,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話聯系等方式,發表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在公眾參與過程中請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及聯系電話等,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在公示期內,公眾若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等相關資料,請與以下單位聯系。
1、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青
聯系電話:13705635758
聯系地址:寧國市河瀝園區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賈鵬飛
聯系電話:18605639166
電子信箱:153670810@qq.com
單位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紫云路與嵩山路交口高速中央廣場A棟1304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為自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